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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中医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1-08-06 11:09 发布人:李奕圻 浏览: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目前新冠病毒变异毒株已在全球扩散蔓延,变异毒株传染性强、潜伏期短、重症比例高、转阴时间长等特点,国内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聚集病例,为进一步把好关口,筑牢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您知晓并做好相关准备——
  一、入出口须知
  1.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请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主动扫码(健康码),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流行病学史询问和预检分诊登记,查看新冠疫苗接种情况。从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来临人员,请主动说明时间和地点。
  2.凡是“体温≥37.3°”或“云南健康码呈现黄码或红码”,一律暂时在临时隔离观察区进行排查并接受闭环管理。持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医院。
  3.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腹泻、嗅觉和味觉减退等症状,以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暂时在临时隔离观察区进行排查并接受闭环管理。
  4.未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出示身份证,配合导诊人员现场登记个人信息,同时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
  5.禁止快递、外卖等人员进入医院。
  6.离开医院请走出口通道。
  二、门诊就诊须知
  1.门诊就诊请主动配合接诊医生完成旅居史、临床症状等问询,配合检查。非检查必要请全程佩戴口罩。
  2.门诊就诊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错峰诊疗,避免聚集。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3.非就诊人员,尽量避免进入医院。诊室内谢绝陪同,特殊情况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
  4.就诊、检查检验、缴费、取药以及核酸采样排队时,请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
  5.使用后的口罩或其他医疗垃圾,请丢弃在医疗废物收集桶(黄色垃圾桶)内。
  6.发热患者请服从预检分诊护士的安排和管理。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请积极配合,不得私自离开观察室。
  三、住院须知
  1.所有住院患者(含陪护)入住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入院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住院期间住院患者(含陪护)7天复检1次,出院前1天再次复检。参保住院患者检测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未参保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检测费用自理。
  2.急危重症患者入院或者没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的首先安置于过渡病房,待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才可转入普通病房。
  3.提倡非必要不陪护,若病情确需陪护者,严格执行“一床一陪护”。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更换陪护人员,若确需更换陪护,需向病区申请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方可重新办理陪护手续。
  4.患者及陪护人员杜绝串病房,非必要不外出、规范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做好自身防护及手卫生,如出现发热、咳嗽、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5.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凭手腕带(或陪护卡)进入病区。
  四、探视管理
  医院全面禁止探视。为避免因大量人员聚集到医院而导致不必要的感染风险,除工作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院区。鼓励采取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问候。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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